两者都是正确的,但适用于不同的环节。
简单来说:
20%-40%的三级税率 适用于 支付方在付款时预扣预缴 环节。
3%-45%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于 个人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 环节。
当支付方(公司或个人)向您支付劳务报酬时,他有法定的义务为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。此时的计算方法是:
步骤一:计算收入额
收入额 = 发票金额(含税) -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
(简单理解,通常可以看作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)
步骤二:计算应纳税所得额
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:应纳税所得额 = 收入额 - 800元
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:应纳税所得额 = 收入额 × (1 - 20%)
步骤三:计算预扣税额(使用下表税率)
| 级数 |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| 预扣率 | 速算扣除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不超过20,000元的部分 | 20% | 0 |
| 2 | 超过20,000元至50,000元的部分 | 30% | 2000 |
| 3 | 超过50,000元的部分 | 40% | 7000 |
计算公式:
预扣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预扣率 - 速算扣除数
举例:
小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,000元(不含增值税)。
应纳税所得额 = 30,000 × (1 - 20%) = 24,000元
预扣税额 = 24,000 × 30% - 2,000 = 7,200 - 2,000 = 5,200元
(24,000元落在第二级,适用30%的税率和2000的速算扣除数)
支付方实际支付给小李:30,000 - 5,200 = 24,800元
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,您需要将全年的劳务报酬所得、工资薪金所得、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合并为“综合所得”,进行汇算清缴,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。
步骤一:计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总额
综合所得年收入额 = 工资薪金收入 + 劳务报酬收入 × (1 - 20%) + 稿酬收入 × (1 - 20%) × 70% +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× (1 - 20%)
步骤二: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
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= 综合所得年收入额 - 基本费用扣除(每年60,000元) - 专项扣除(三险一金个人部分) - 专项附加扣除(子女教育、房贷等) - 其他依法扣除
步骤三:计算年度应纳税额(使用下表税率)
| 级数 |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| 税率 | 速算扣除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不超过36,000元的部分 | 3% | 0 |
| 2 | 超过36,000元至144,000元的部分 | 10% | 2520 |
| 3 | 超过144,000元至300,000元的部分 | 20% | 16920 |
| 4 | 超过300,000元至420,000元的部分 | 25% | 31920 |
| 5 | 超过420,000元至660,000元的部分 | 30% | 52920 |
| 6 | 超过660,000元至960,000元的部分 | 35% | 85920 |
| 7 | 超过960,000元的部分 | 45% | 181920 |
计算公式:
年度应纳税额 =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× 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步骤四:多退少补
应退或应补税额 = 年度应纳税额 - 当年已预缴税额(包括工资预扣和劳务报酬预扣的总额)
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,则需要补税;为负数,则可以申请退税。
接上例:
假设小李全年只有这一笔30,000元的劳务报酬,没有其他收入,全年可扣除费用为60,000元,无其他扣除。
综合所得年收入额 = 0 + 30,000 × (1 - 20%) + 0 + 0 = 24,000元
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= 24,000 - 60,000 = -36,000元 (小于0)
年度应纳税额 = 0元
由于之前支付方已预扣了5,200元,在汇算清缴时,小李可以全额申请退回这5,200元。
| 环节 | 适用税率 | 计算基础 | 目的 |
|---|---|---|---|
| 付款时预扣预缴 | 20%-40% 三级税率 | 单次劳务报酬收入 | 保证税款及时入库,避免年底一次性缴纳压力过大。 |
| 年度汇算清缴 | 3%-45% 七级税率 | 全年综合所得(劳务、工资等四项合并) | 落实年度综合税制,按年计算实际税负,多退少补,更加公平。 |
因此,当别人问起劳务报酬的税率时,最准确的回答是:“平时付款时先按20%-40%预扣,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再和其他收入合并,按3%-45%的税率多退少补。”